2024年5月17日上午,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张某某、王某某诉原审被告人邹某侮辱、辱骂被监护人二审一案。
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:2021年11月9日16时许,九江市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张某在其居住的小区内坠楼身亡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,发现张某留有遗书,称其死亡与班主任、语文老师邹某有关。事发前,张某曾多次未按规定时间和质量完成作业。教室监控视频显示,邹某在批评张某时使用了“欠债王”“食言”等词汇,并实施了换座位、用小册子拍打其头部和颈部、站在课堂上接受处罚等行为。当邹在课堂上批评教育其他学生时,他使用了与张相同的词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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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在批评教育时,没有关注身心尚未成熟的张的心理和情感变化。事后,他未能加强对学生的帮扶并及时与家长沟通。邹的某些言论不符合人民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。教育主管部门结合邹某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,对其作出了相应的纪律处分。